【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监事职工代表

原标题: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9年9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1楼多功能厅召开了公司第四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民主投票方式选举刘年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年丽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刘年丽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备查文件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选举结果报告》。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年丽女士,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57169部队医院,1994年至2000年任职于宜昌汕头棉纺厂职工医院,2001年至今加入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POC、质量主管、行政主管、行政经理,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刘年丽女士通过持有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年丽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年丽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9月19日14时00分。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 18日至2019 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9月19日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5:00至2019 年9月19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杜先举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26,233,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2740%。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26,226,1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2724%。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802,3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18%。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795,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02%。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1.00 《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226,1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9%;反对6,86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5,43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9%;反对6,867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通过。

2、议案2.00 《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226,1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9%;反对6,86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5,43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9%;反对6,867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通过。

3、议案3.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选举崔金海先生、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贾慧庆先生6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议案4.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元庆先生、徐莉萍女士、陈仕国先生的任职资格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选举蔡元庆先生、徐莉萍女士、陈仕国先生3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议案5.00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选举彭习云先生、徐铁先生2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刘年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佩、罗敏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以现场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8:00,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1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豁免提前三天通知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崔金海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崔金海先生担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审议通过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崔金海

委员:蔡元庆、陈仕国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元庆

委员:崔金海、陈仕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元庆

委员:崔金海、徐莉萍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徐莉萍

委员:蔡元庆、杜先举

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3、审议通过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崔金海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杜先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黄文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议案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郑晓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8、审议通过议案8:《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鲍金娥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以上议案中,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4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19日以现场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9月19日下午18:00,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五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的召开豁免提前三天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彭习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同意选举彭习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备查文件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5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崔金海

非独立董事:陈浩华、程宏、杜先举、黄文剑、贾慧庆

独立董事:徐莉萍、蔡元庆、陈仕国

以上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崔金海

委员:蔡元庆、陈仕国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元庆

委员:崔金海、陈仕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元庆

委员:崔金海、徐莉萍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徐莉萍

委员:蔡元庆、杜先举

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彭习云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铁

职工代表监事:刘年丽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上述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6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18: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1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崔金海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程宏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杜先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黄文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郑晓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说明

1、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其行使岗位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说明

杜先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杜先举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说明

郑晓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崔金海,男,中国澳门籍,1959年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开始创办奥美医疗,并担任其董事长、总裁职务,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崔金海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02%的股份,崔金海先生与持有公司9.87%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崔辉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崔星炜先生系父子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金海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2年任职于武汉钢铁公司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室,1992年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利宝电子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程宏女士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5.17%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程宏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先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2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杜先举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99%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宏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1.73%股份的股东杜开文系父子关系。杜先举、杜开文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4.7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先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黄文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至1999年任职于广州新天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0年任职于广州中企信息咨询服务公司,2000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文剑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0.97%的股份,亦通过持有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文剑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晓程,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曾供职于任项目经理,2017年3月加入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执行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郑晓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