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知识:学习的分类】

学习分类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心理学家应征入伍,从那时起,军队内部利用风靡一时的行为主义学习主义学习理论指导军事人员训练,但收效甚微。心理学家开始认识到人类学习的复杂程度,绝非仅靠外在行为就能全部诠释。而想要利用学习论原理指导教学,首先必须研究学习的分类。

一、学习主体分类

根据学习主体即学习者的不同,一般可以将学习分为动物的学习、人类的学习和机器的学习三种。

二、学习水平分类

由于有机体进化水平的不同及学习本身的繁简程度不同,可以将学习分成不同的类别。其中以雷兹兰和加涅的分类较有代表性。

(一)雷兹兰依据进化水平的不同将学习分为四大类。

(二)加涅根据学习的繁简程度的不同,提出了八类学习。

(1)信号学习:学习对某种信号作出某种反应。经典性条件反射是一种信号学习。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学习。

(2)刺激-反应学习:主要指操作性条件作用或工具性条件作用。其中强化在该类学习中起非常关键的作用。

(3)连锁学习:是一系列刺激-反应的联合。个体首先要习得每个刺激-反应联结,并按照特定的顺序反复练习,同时还应接受必要的及时强化。

(4)言语联想学习:其实质是连锁学习,只不过它是语言单位的连接,如将单词组合为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

(5)辨别学习:能识别各种刺激特征的异同并作出相应的不同的反应。它既包括一些简单的辨别,如对不同形状、颜色的物体分别作出不同的反应,也包括复杂的多重辨别,如对相似的、易混淆的单词分别作出正确的反应。

(6)概念学习:对刺激进行分类,并对同类刺激作出相同的反应。这种反应是基于事物的某些特征而作出的,如圆的概念和质量的概念的学习。

(7)规则的学习:亦称原理学习,指了解概念之间的关系,学习概念间的联合。自然科学中的各种定律、定理的学习是规则学习。

(责任编辑:岳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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