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部分营养包质量令人堪忧:中国食品质量令人堪忧

2019年9月9日,本网以“营养包氧含量超招标标准是否合格?”为题报道了反映人反映的“关于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中,部分中标供应商不按招标和投标要求履约,给婴幼儿食品安全带来巨大风险”的调查文章。并送检了在贵州省取样的三家企业的产品,其中辽宁美天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一家人)实际供货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中,残氧量远大于国家级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发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评标参考文本》(下称参考文本)中3%的指标,本次抽检的产品中只有天添爱(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符合相应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也现残氧量超招标要求营养包

9月22日,记者赴内蒙古自治区,在武川县(地址)杨女士家里,记者拿到了广东一家人生产日期为20190103,批号为20190103 01的产品。在兴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记者取得了辽宁美天佳生产日期为20180914 02,批号为A1809002和生产日期为20181229 10,批号为A1812004的产品。经检测广东一家人产品的残氧量为4.73%,超出招标规定数值近1.6倍。辽宁美天佳两个批次产品残氧量分别为9.74%和9.90%,超出招标规定数值分别为3.2倍、3.3倍。两家产品均未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中残氧量低于3%的招标要求。

记者在内蒙古调查时发现,辽宁美天佳向项目县供货的产品为方形小袋,小袋上的生产日期为热转印印上,外盒上生产日期和批号等信息为喷墨打印,可以擦掉,然而项目招标文件对条形包装、小袋和纸盒采取激光打印生产日期和批号、采用充氮且残氧量小于3%的技术要求加分达6分,对于此项的加分,辽宁美天佳是如何获得的呢?

河北省两地抽检两家企业产品仅一个批次符合参考文本要求

9月27日,记者再赴河北省望都县和唐县,对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中中标企业的产品进行取样。在望都县记者取到了广东一家人生产日期为20190222,批号为2019022201的产品。在唐县一卫生室记者取得了辽宁美天佳的生产日期为20190301 01,批号为A1903001的产品。经相关权威检验中心检验,广东一家人产品残氧量为1.54%,符合参考文本要求。辽宁美天佳产品残氧量为6.95%,超出招标规定数值2.3倍。

三家企业8个批次中6个批次残氧量超招标要求

至此,记者在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对三家企业8个批次的产品送检。其中辽宁美天佳4个批次,产品残氧量分别为6.92%、9.74%、9.90%和6.95%,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4个批次的产品残氧量最低也超出招标规定指标2.3倍。天添爱(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个批次的产品残氧量为0.97%。广东一家人3个批次的产品残氧量分别为9.91%、4.73%和1.54%。

辽宁美天佳4个批次的产品无一达到参考文本规定的限值;广东一家人3个批次的产品仅一个批次合格,其中一个批次的产品残氧量高出规定限值3.3倍。

内蒙古营养包招标甲方代表王义章:充氮不是对质量的硬性要求

针对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检测结果,9月26日,记者致电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负责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招标的甲方代表王义章。

王义章表示:“残氧量和营养包的质量没关系,它只是延长保质期。”

记者:“您说没关系,那么您的依据是什么呢?国家卫健委文件和招投标文件对残氧量都有要求,您说残氧量不影响质量,那么,如果产品氧化了会不会影响质量呢?”

王义章:“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必须满足,你说残氧量影响质量,我是针对你这句话说的,你把你们的检测报告给我发一下。你们给我们反映,我们下面会调查。”

记者:“对于孩子的食品安全,我们很重视,我马上就把检测结果发给你。”实际上,参考文本明确提出营养包充氮,是为了防止产品氧化。食品行业中,很多种类食品,如配方乳粉、炸薯片、饼干糕点等富含油脂的,为防止油脂酸败,延长保质期,提高产品质量,采取在包装中充氮气的技术。

2019年10月29日,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应接受记者采访,并指派妇幼处曲维红副处长和王义章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曲副处长表示:“招标样品是长条的,是肯定的。”而记者在赤峰市辖区发放点拿到的实际供货产品却是方形三边封包装。采访中曲副处长一直强调程序,那么,在内蒙古自治区儿童营养包招标过程中,妇幼处是否是按程序尽到了监管的义务了呢?如果严格按照程序招标和验收,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残氧量超出招标标准的产品又怎能轻松通过验收呢?记者把情况通报给负责营养包招标的甲方代表王义章后的次日(9月27日),辽宁美天佳仍在内蒙古自治区以高价及第一名中标,其中原因让人费解。

采访中,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妇幼处曲维红副处长和王义章均向记者表示,辽宁美天佳、广东一家人二家公司于2018年和2019年的投标样品均为条形背封装。但记者在贵州、内蒙、河北三省的取样发现,辽宁美天佳的供货产品都是方形三边封,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不一致。广东一家人在广西是方形三边封形状,在河北的产品有条形,有方形。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在内蒙投标时均承诺样品是条形背封,而供货使用的是方形三边封,存在改变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嫌疑。

辽宁美天佳内蒙古供货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用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生产工艺供货,又是否涉嫌使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呢?

对于辽宁美天佳的供货与招标样品不一致及没有按招标承诺供货的问题,曲副处长表示:“我们不仅对营养包残氧量,还对微量元素进行核查,已经在全区供货地取样。”而面对记者具体取样地点的发问,曲副处长始终含糊其辞,不做出正面回答。对生产企业的供货产品是否与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是否一致这一问题,曲副处长、王义章均表示:“目前不知道,正在调查中。”

中标单位所供货和投标时的货物不相符的现象,验收部门是如何验收的?上述情形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该供应商也违背了当初对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

参考文本对充氮有明确要求,并提出投标时承诺应用充氮措施的,中标后残氧量指标应列入相应的采购合同,产品抽检时该指标一旦不符合,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内蒙古、宁夏等省的招标文件也表明,如果招标时承诺充氮的,产品验收时残氧量超过3%的,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辽宁美天佳部分产品缺少追溯二维码

除了残氧量超标、违背招标承诺外,记者调查还发现辽宁美天佳部分产品还存在部分缺少追溯二维码的情况。

针对追溯二维码缺失的情况,河北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信访回复中显示,广东一家人和辽宁美天佳这两家企业在投标中均承诺有相应的充氮的工艺,回复还表明,辽宁美天佳不存在A1904002批号。但其供货产品的确没有二维码,——即一盒一码,辽宁美天佳提供证明资料阐述,该公司自2019年3月4日至6月25日期间,对追溯系统进行升级,生产的营养包产品外盒无二维码。确实,5月份该公司为贵州配送的产品也没有二维码。而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的调查结果为:在此期间辽宁美天佳防止包装浪费减低印刷成本,有一部分产品包装采用贴二维码不干胶,后期调试成功后,已恢复成在外盒上印刷二维码。

通过对比河北保定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回复和辽宁鞍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记者发现,针对部分产品缺少追溯二维码的情况,辽宁美天佳向不同的调查机构提供了没有追溯二维码的不同理由,一种是系统升级,另一种是为减少浪费。内蒙古、贵州和河北的部分地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二维码、一物一码、激光打码,实际供货产品却没有达到相应技术要求,是如何中标,如何通过履约验收的呢?

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记者在内蒙、河北抽检的产品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