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负面清单"规范地下空间:不得开办托儿所幼儿园_开办托儿所需要什么条件

原标题:北京推“负面清单”规范地下空间:不得开办托儿所幼儿园

日前,北京市人防办会同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印发 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 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下空间使用行为,防范再利用后出现反复治理问题,涉及住宿、餐饮、教育等13类24项地下空间禁止项目。

市人防办负责人表示,为积极探索研究腾退地下空间如何有效开展再利用工作,市人防办多次对市属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同相关区人防办、街道办事处代表等进行座谈。大家一致反映,前期地下空间的综合整治工作为社区带来了安宁稳定,但整治后的地下空间如何利用问题亟待解决,各单位对于整治后地下空间禁止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准确。

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市人防办会同市住建委结合当前全市地下空间实际使用需求及相关政策,制定完成了《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

负面清单主要用于市属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涉及住宿、餐饮、教育、卫生、社会工作、文化娱乐、体育、批发业、零售业、居民服务、机动车维修、办公及仓储等13类24项地下空间禁止项目。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非居住用途地下空间用于居住,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地下空间开设盈利性民办教育培训。

负面清单要求,已建未用的市属地下空间、中央在京单位管理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新建市属地下空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

据悉,市人防办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负面清单的宣传、实施和落实工作,结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利用地下空间补充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全市地下空间做好便民使用,建立健全本市地下空间安全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通过对全市地下空间的进一步合理使用,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地下空间的日常管理使用,解决对地下空间禁止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准确,担心再利用后反复治理问题。以适应首都城市功能需要为基准,结合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文件内容与本市实际,北京市人防办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地下空间的使用,结合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文件内容,市人防办会同市住建委在前期征求各委办局、各区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对北京市地下空间实际使用需求,形成了《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

一、《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

(一)《负面清单》主要用于北京市疏解整治后市属地下空间的再利用。已建未用的市属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中央在京单位管理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新建市属地下空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

(二)《负面清单》中的地下空间指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为地面住宅下跃用房(通过套内楼梯相连)及地下成套住宅不包含在此范围内。

(三)《负面清单》发布前,按照规划使用以及有关部门已受理审批的在途项目不适用本《负面清单》。

二、《负面清单》的管理使用

(一)本市再利用的地下空间在进行日常使用前,使用人需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审批部门在履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负面清单》予以审查。地下空间在进行使用前,如遇使用用途变更的情况,需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京民防发〔2018〕78号)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针对《负面清单》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由市人防办及市住建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并做好解释说明。

(三)《负面清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四)《负面清单》中未列入事项,以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为准。

(五)《负面清单》自对外公布30日后生效。

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