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16批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2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1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9.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鞋帮拉伸性能、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下颏带强度等项目。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安全帽》(GB2811-2007)、《防护服装阻燃防护第1部分:阻燃服》(GB8965.1-2009)、《防静电服》(GB12014-2009)、《防护服装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GB24540-2009)、《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GB21148-2007)、《足部防护电绝缘鞋》(GB12011-2009)、《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GB20266-2006)、《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模压塑料靴》(GB20265-2006)、《防护服装-防静电毛针织服》(GB/T23464-2009)、《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T17622-2008)、《耐酸(碱)手套》(AQ6102-2007)等标准的要求,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检测。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根据作业场所存在有害因素的不同,针对性的选择防护服、防护鞋和安全帽等产品;同时,还应考虑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防护等级。

(2)选择合格的产品。在选购时,认真查看产品是否有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标志、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是否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必要时,可要求经销企业出示该批产品的检测报告,并查看有效期。

(3)查看外观结构与质量,在选购时应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外观结构与质量,并进行试穿试戴。

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