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投诉网友投诉平安普惠:投诉平安普惠平台误导性宣传、违规违法行为】

2019年11月09日 12:25,王先生发起对平安普惠的投诉。截止发稿前,平安普惠有效投诉8399次。

王先生向公益性消费投诉平台21CN聚投诉反映:“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投诉平安集团旗下平安普惠平台,发放170000贷款,预先扣除3%利息,实际到账1649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规定 误导性虚假宣传 为违法违纪行为。平安普惠app里面内容 故意将月利率和月费率混合,让借款人认为月利率只有0.95,实际月利率确远高于0,95;存在误导性宣传,欺骗客户。并在借款人多次致电平安普惠客服(9月27号开始到11月9日有客服电话录音)请求帮助处理问题之后,平安普惠均没有给予处理答复,只告诉借款人,你直接咨询你的律师去吧。

第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像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在互联网上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被明确列为整治对象。 平安普惠 平台 在发放贷款时,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必须先在平台上面签订保险,才能发放贷款;在与平安普惠、平安财产保险客服人员沟通中,都承认先要签订保险,才能放款;但是都不承认这种在互联网上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拒绝退保。

附件中为平安普惠app平台截图、到账164900银行流水单、陆金所网站后台划款计划详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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