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不孝行为人助力脱贫攻坚_

四川宣汉政法机关印发通告依法严厉打击不孝行为人助力脱贫攻坚发布时间:2019-12-02 19:47 星期一来源: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傲多 通讯员 邹双优

“你们比我子女都好,感谢你们经常来看我,为我们解决问题。”12月1日,在四川达州市宣汉县樊哙镇高台村二组,81岁的苏清中和她老伴冯中万拉着樊哙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严俊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将这句话反复说了三次。

高台村村主任宋定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苏清中和冯中万的四个子女,均已成家立户,个别子女偶尔给老人的一些粮食和少量生活费,无法保障体弱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两位老人基本生活。

2014年,两位老人被认定为精准扶贫对象。

2018年9月前,樊哙镇和高台村干部六次组织苏清中、冯中万和四个子女就老人赡养问题进行了调解,无果。

经法律援助,宣汉法院对苏清中、冯中万诉四个子女赡养费纠纷进行了判决。

“判决后,他们的四个子女每月按时将钱交到我这里,我再转交给两位老人。”高台村二组组长詹仕伟说,不给就会被强制执行。

2018年9月28日,达州市宣汉县委政法委联合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履行赡养义务争做守法公民的通告》(下称“通告”)中指出,赡养人不充分履行或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樊哙镇镇长宋丽华告诉记者,她以前每个月最少要接待两起反映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信访,现在基本没有了,这和政法机关对那些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进行强有力地打击和惩戒有关。

“21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不孝行为人被列入‘黑名单’,这些人不能享受国家惠民‘大礼包’,连自己的子女就业、读书、参军等均会受到影响。”宣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河川告诉记者,“黑名单”促使9名留守老人成功搬入安全住房,11名子女定期向父母交纳赡养费。

记者了解到,宣汉县各乡镇广场、各行政村等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处均张贴了“通告”,并将内容通过新媒体发布。同时,结合扶贫大走访、大排查,大力开展“会上讲法、入户送法、依案说法”等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宣汉县厂溪镇朝天村6组67岁的邓光琼,2019年1月因脑梗塞后瘫痪在床,其三个出嫁的女儿未尽赡养义务,当地干部多次组织调解无果,邓光琼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

“不赡养老人被告上法庭,太丢人了。”邓光琼家对面农资门店老板邱某某和他74岁母亲告诉记者,开庭当天,很多人无法挤进现场看审理,只能站在广场上听。

宣汉法院受理邓光琼赡养纠纷一案后,决定延伸审判职能,到当事人所在的厂溪镇三角坝村开展巡回审判,并通过村村响喇叭,将开庭时间告诉全镇人民。

“开庭当天,有五百多人来旁听,为了让站在广场上的群众也能第一时间知道审理情况,我们还连接了两个音响到会议室外。”宣汉县新华法庭庭长刘建平说,邓光琼的女儿们看到这么多人围观,很是羞愧,主动要求和解。

“对于拒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就是要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引导大家争做‘诚信、守法、感恩’的社会公民。”郑河川说,宣汉县211个精准脱贫村,目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期,为了避免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故意分户,以让老人住危旧房、处于贫困状态等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通告”指出,一旦查出此类情况,将依法予以追缴,并对构成犯罪的,政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河川表示,对于无子女赡养或子女确实无能力赡养老人的家庭,政府也会兜底为其提供住房安居保障,让老人真正感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截至目前,宣汉县共梳理10例拟提起法律诉讼的不孝行为事项,已立案2件、诉前调解7件,审判1件,共调解赡养纠纷27起,为困难群体(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2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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