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班幼儿园、9万方的商业综合体 南浔地块起拍总价10.08亿元 三万方商业体

11月14日,湖州国土局挂出一则土地出让公告,地块编号为2019-49号地块涉及两宗土地,分别为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和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这两宗土地作为一个标的出让。该地块位于南浔区,将于2019年12月10日上午九点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进行拍卖。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位于位于南浔适园单元,地块北临适园路,南临人瑞路,东临南林路,西临褚家漾。)出让面积为139988㎡,容积率为2.0-2.5,按照最大容积率,建筑面积可达349970㎡,起拍价为85700万元,起拍楼面价为2448.78元/㎡。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地块北临人瑞路,西、南临规划公园绿地,东接南林路)。出让面积为58536㎡,容积率为2.0-2.8,按照最大容积率,建筑面积可达163900.8㎡,起拍价为15100万元,起拍楼面价为921.29元/㎡。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文件叙述,该地块出让有相关要求: 1.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住宅销售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达到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的前提下,南浔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内的集中商业综合体和酒店均领取施工许可证,可预售住宅面积为住宅总规划面积的15%;商业综合体和酒店工程均达到正负零后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15%;商业综合体主体结构封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20%;商业综合体满铺开业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30%;酒店主体结构封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10%;酒店整体开业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10%。 2. 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9号地块:地块内不得建设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 地块内须建设9万至9.1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综合体(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7000平方米),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竞得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内部转让除外),集中商业综合体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满铺开业。 地块内须建设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不得分割登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整体转让,酒店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0个月内整体开业。 地块内其余商业部分可分割、可销售,分割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转让,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转让。 为切实保障项目开发建设品质及工程建设进度,上述集中商业综合体及酒店的建设和建设进度由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管,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前与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并向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的金融机构保函作为履约监管保证金,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述2亿元的保函并确认后出具确认函,竞得人凭《项目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和确认函方能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监管协议的各方承担。 3.2019-49两个地块均应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宗地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7%、非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4%修建常6级乙类防空地下室,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4、按原标准的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执行装配式建造要求;上述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5.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人:叶先生 13735191545,湖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处)。 6、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内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 7、南浔区适园单元CD-01-01-06号地块内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751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053平方米的15班幼儿园(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南浔区级教育部门或其指定单位。 8、南浔适园单元CD-01-01-09地块内配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一类公共厕所(水电独立)一座,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 地块大致位置及现场图:

2019-49号地块区位图

2019-49号地块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