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拖鞋醉驾 这下后悔了吧】

本报讯 12月12日22时06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路管员在迎宾路与溪泽南路交叉口路段,依法拦截川A4××Z6牌小轿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马某萍(女,47岁)涉嫌酒后驾车。记者注意到,该司机下车接受检查时穿着拖鞋。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浓度为111mg/100ml。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度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11mg/100ml,属于醉驾。

三亚市公安局将对交通违法嫌疑人马某萍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办理中。记者 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