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严查截留挪用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等行为:挪用公司物资

原标题:株洲:严查截留挪用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等行为

7月10日,株洲市纪委发布《关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确保上级抗洪救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投身一线,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起积极做好营救被困群众、重点部位抗洪抢险等工作,在完成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风貌。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抗洪抢险救灾决策部署的行为;对玩忽职守、脱岗失职、敷衍塞责,贻误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对截留、挪用、私分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等行为,要依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加强对水毁和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规范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防止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

同时要密切关注对口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的受灾情况,主动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需求,为灾后重建提供支持。要做好宣传引导,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株洲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