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拟新增189所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肖卫香)今天,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经各区教育局初评、海口市教育局抽评,拟认定189所幼儿园为2019—2021年度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取得合法办园许可,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多种形式接受政府扶持,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该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达到市教委规定办园基本标准;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三是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

据悉,《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于2019年上半年获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原则性审议通过。

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申请有效期3年。此次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监督电话为68724631。

申请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

2

取得办园许可证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办园等级评估达到市三级幼儿园及以上;

3

幼儿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在园幼儿总数,城市幼儿园不少于90人,农村(乡镇以下)幼儿园不少于60人;

4

租赁办园的,从申报起至租赁合同到期,期限不少于3年;

5

认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不高于本市同级别公办自收自支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的规定,并同意与教育部门签订普惠性服务协议;

6

招生规范,班额合规,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

7

管理运行有序,无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园行为,3年内无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