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交警查处违法行为236起 其中饮酒驾驶9起|海南屯昌怎么样

海南屯昌交警查处违法行为236起 其中饮酒驾驶9起发布时间:2019-11-21 10:59 星期四来源:

法制网屯昌(海南) 11月21日电 记者翟小功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20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11月20日,屯昌县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白天,屯昌县交警大队组织屯城中队在县城昌盛路、环东一路、新建路、文化路设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无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南片中队、北片中队、机动中队以辖区224国道、302、303省道为重点,并将整治向乡镇、农村道路延伸,设立临时执勤点,按照“逢车必查,逢违必究,逢患必除”原则,严厉打击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为主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高速公路中队依托G9811中线高速公路屯昌互通执勤点严把高速公路进、出关口,从严打击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倒车、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货车灯光或反光标识不全等严重交通违法。夜间,五个路面中队在县城酒店、娱乐场所集中的文化路文西路口和城郊结合部昌盛路吉安桥路口设置执勤点,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行动共出动警力136人次,警车26辆次,检查车辆1000余辆,查处违法行为236起,其中饮酒驾驶9起,不戴安全头盔70起,安全设施不全37起,车门未关好21起,遗酒飘散载物12起,不系安全带10起,无证驾驶13起,未按规定年检8起,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6起,货车违规载人6起,拖拉机违规载人6起,载货超长5起,摩托车超员4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4起,超载未达30%3起,客车违规载货3起,未按规定购买保险3起,未安装反光标识3起,未喷涂放大号牌2起,驾驶室超员2起,驾驶报废摩托车2起,未带驾驶证1起,未带行驶证1起,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行驶1起,电动车逆道行1起,机动车逆道行驶1起,客加装改装灯具1起,逾期未审验1起。

当日,省交警总队督导组琼北车管所王别所长、李峰科长一行三人到屯昌督导行动,屯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圣富,副大队长陈运波、柳国裕带队开展整治。当地电视台全程对整治行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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