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界】刚做完剖腹产,母犬将幼犬腿咬断!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金毛母犬

↑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刚做完剖腹产的母犬

正在笼中输液,

医护人员将幼犬抱至母犬身边喂养

意外发生了!

母犬将两只幼犬咬伤,

导致两只幼犬被截肢处于残疾状态。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在前段时间开庭审理了上述案件

案件开庭时就受到各方的关注

@兮兮:所以都是后院狗,主人也是不负责

@時間之箭:个人觉得,医院方面没有重大过失可免责,基于公平原则,可对丁先生主张予以部分支持。特别想问一句,法斗 就本性而言,在产仔初期,是不是有这种会咬小狗崽的“暴力”倾向?

@萧:如今社会都这样了

@林_Change:没有喂养小狗权利?如果小狗饿死了,他又会叫杀狗偿命

@小迪:母狗产后抑郁么?.

.....

近期,

这起充满争议的案件终于宣判了!

先跟小编回顾一下案情吧

法斗犬主人丁先生称

2018年12月28日,其将法国纯种斗牛母犬送至宠物医院做剖腹产手术,并支付手术费4000元。

手术后,宠物医院的实习护士未经其本人同意私自将幼犬抱至刚做完手术的母犬身边喂养。

因母犬尚处于麻醉不清醒的状态,喂奶时发生母犬咬伤幼犬的事件,导致两只幼犬被截肢处于残疾状态, 给其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请求判令宠物医院立即退还手术费4000元、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宠物医院称

宠物医院具有合法动物诊疗资质。

医院医护人员在对母犬实施剖腹产手术后,协助幼犬吸食初乳是医护人员的职责,不应承担母犬咬伤幼犬的责任。

且母犬从手术室出来后留在笼内输液,因幼犬看起来比较虚弱,医护人员在丁先生在场的情况下将幼犬抱到母犬身边吸食初乳。

母犬舔舐幼犬是正常行为,很难发现母犬咬伤幼犬,宠物医院医护人员在发现幼犬被咬伤的情况下及时制止,并通知了丁先生,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另外,两只幼犬出生后至今都由宠物医院喂养,丁先生仅第一天来看过,之后来都是要索赔,可见其对幼犬并不存在个人感情,无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决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先生与宠物医院自愿签订的《手术协议书》,是约定由丁先生将母犬送至宠物医院,委托宠物医院处理母犬生产事宜,并支付相应费用的服务合同。

宠物医院协助母犬顺利生下幼犬后,虽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主要履行义务,但作为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在实施手术后还需处理母犬的伤口,进行消炎、点滴,并引导母犬喂养幼犬、协助幼犬吸食母乳。因此,宠物医院引导母犬喂养幼犬,系履行《手术协议书》项下的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作为专业机构,宠物医院明知喂养过程中偶有出现母犬咬伤幼犬的案例,但医护人员在喂养过程中,却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两只幼犬被母犬咬伤最终截肢,对此宠物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宠物医院已完成协助母犬生产幼犬的合同主要义务,故丁先生要求宠物医院退还手术费40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关于幼犬被截肢的损失认定问题,因两只幼犬截肢导致其交易价值贬损,法院综合考虑幼犬的品种、手术风险、宠物医院的违约情形、幼犬的伤情及目前仍由宠物医院照顾等情形,酌定宠物医院应赔偿丁先生损失4000元,对丁先生主张的损失超过部分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宠物生产纠纷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因宠物引起的纠纷也逐步增加,常见于宠物咬伤人之类的侵权案件。

本案则较为特别,系因宠物生产引起的纠纷,双方之间既存在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又存在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属违约侵权竞合情形,因丁先生明确选择合同之诉,故应按双方之间形成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来认定宠物医院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呼吁:

宠物医疗乱象亟需整改

作为一种新兴行业,

宠物医疗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在巨大的市场需求背后,

消费者与宠物医院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一方面,医院收费差异大,看病基本“一例一价”。

另一方面,标准的缺失也导致市场混乱。

据不完全统计,思明法院今年以来,已受理了180多件与宠物相关的案件,越来越多的人在养宠物的同时,也愈发注重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

整改宠物医疗乱象,

也是迫在眉睫。

首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快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提高宠物医院的准入门槛。

在从业资质、医疗价格、收费名目类别等方面,都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参照。

其次,要加强日常监督,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加强工商、农业、物价等部门的联合监督,完善宠物市场监管体系。

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了,

不过,

小编更希望的是,

两只小奶狗

能够平安地生活下去!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微信ID:dongyingzhong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