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纳入补助】

扬州网讯(通讯员民小爱记者姜涛)明年1月1日起,扬州将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稳步提升残疾人帮扶救助水平,首次将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有:①具有扬州辖区内的户籍;②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③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④非低保户;⑤无固定收入。补贴标准是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执行。

此外,将一、二级言语、听力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①具有扬州辖区内的户籍;②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③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残疾类别为言语残疾、听力残疾,或言语听力多重残疾。补贴标准为扬州市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其他县(市)城镇、农村户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20元、80元。

责任编辑: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