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上市风险、依法完成重整程序、拟引进战投、开展恢复生产工作】

原标题::存暂停上市风险、依法完成重整程序、拟引进战投、开展恢复生产工作 来源:资本邦

12月13日,资本邦讯,坚瑞沃能(300116.SZ)管理人公布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截止目前,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仍未消除。

若上述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迟迟无法消除,公司可能会出现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规定,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述公司2018年的财务数据以及会计师对涉及主要事项的审计意见,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6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同时,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419,339,030.53元。公司同样存在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同时,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7,023,851.90元,若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此外,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法院受理了重整申请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此,坚瑞沃能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因公司已经进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根据公司重整程序的进展开展相关工作,涉及战略投资者引入、债务调整等事项的,将依法通过重整程序中制作、提交、表决和执行重整计划等程序进行。

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2时30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将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在公司重整程序中,经过多轮协商和洽谈,2019年12月10日,坚瑞沃能、管理人与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签署《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常德中兴为坚瑞沃能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

后续管理人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

同时,依法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在公司重整程序中,经过多轮协商和洽谈,2019年12月10日,坚瑞沃能、管理人与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签署《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常德中兴为坚瑞沃能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于2018年10月21日在北京与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技”)等4家企业及自然人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公司说明,本次有限合伙协议的签署,首先为恢复渭南陕西沃特玛的生产经营筹措了资金。其次,上述合作方之一的进平科技在帮助公司积极展开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因进平科技与国际一些优秀动力电池企业合作紧密,拥有一定的国际同行业先进生产制造的资源,因此其也致力于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的电池制造技术,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目前有限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已到位2,350万元,其中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实缴300万元,坚瑞利同实缴50万元。韩方技术团队已经到位,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员基本到位,原有设备已初步检修完毕,需要采购的新设备也已经采购完毕,部分已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现已进行批量试生产工作。用于扩产的厂房已经改造和装修完毕,进口设备已经到位,部分可投入使用。目前产能为电芯5万支/日。

同时,坚瑞沃能称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等。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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