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 养犬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崔蒿)对遛狗不牵绳、不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加大力度严查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6月18日,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

行动当天,深圳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不牵绳、不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进入的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大力度严查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同时对路面流浪犬组织专业收治队伍进行收治。据统计,当天共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48宗;开具处罚书38宗,罚款24300元,收治流浪犬191只。

今年1月至5月,深圳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中,共查处犬只1247只(含禁养烈性犬60只),处理各类涉犬案件1296宗,立案处罚248宗,收治路面流浪犬1781只。

据介绍,7月起,深圳将定期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对寄养、售卖烈性犬的,依法处5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同时要求市民限期将禁养烈性犬迁出深圳,并联合公安部门上门执法,严厉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行为,12月底前建立深圳养犬管理标准体系。

接下来,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还将联合住建部门全面推广南山区鼎太风华养犬管理“十个一”模式,要求各区在12月底区前建立一个示范小区。同时还要求各区通过自行建立、委托建立、购买服务等方式,成立区犬只收治中心,集科普、宣传、培训、收治、领养、驿站于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