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提出,本市将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将有望与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挂钩。
同时,将重点治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共享单车乱停放、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等6个领域24项不文明行为。
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精神,条例草案提出了建立“社会服务”制度,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申请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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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北京日报
原标题:《北京立法整治不文明行为,最高可罚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