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郑州模式”的顶层构建】

 核心提示长期护理保险是现代社会一项基本的生活保障需求,主要是针对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被称为现代社会“最迟到来”的一项风险保障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研究院课题组通过研究、实地调研,结合国内外的经验,发布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的郑州模式》的研究成果。

 【郑州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郑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全覆盖、广受益、保基本、多层次”为基本方针。“全覆盖”要求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同步覆盖、全员参保。“广受益”要求保障对象适度拓宽,实现应保尽保。“保基本”要求“控高限低”,实现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适度。“多层次”要求政策引导,实现商业长护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步发展。

 以“以收定支、精算平衡”为基本准则。坚持社保制度内自平衡原则,财政责任前置,做好中长期测算,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费率、待遇资格、待遇标准及其调整机制,把控制度财务风险。

 以“政市合作、社商互补”为基本导向。一是建立政府与市场合作伙伴关系,实践政市合作,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市场化。二是培育和发展商业长护险,实现社商互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多层次并举。

 【“郑州模式”的制度政策建议】结合郑州目前养老服务业现状,课题组认为,郑州实施长护险需对养老服务业有更精准的把握和认识,要坚持居家照料为主,推广居家养老护理上门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前期准备:做好基础数据支持,摸清家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先行;开发软硬件平台,技术支撑;覆盖人群,应该实现应保尽保,将城乡职工、居民全部覆盖进来。

 服务模式:坚持居家照料为主,推广居家养老护理上门的模式。在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过程中,保障范围要涵盖机构护理、社区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护理,并以居家护理为主。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对居家养老、长护险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分类、建立标准,尽量避免重合,做好衔接;另一方面重新评估服务对象,对同时符合居家养老与长护险条件的老人,可同时享受这两类服务,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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