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4项婚前检查、19项孕前优生检查全免费|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丹)25日,成都市卫健委官微公布成都市14项婚前健康检查、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免费定点机构和检查项目。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女保健部主任刘莉主任医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和国家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主要针对以下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但刘莉表示,如果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上述疾病,医学意见并不全都是“建议不宜结婚”。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

注明“建议不宜结婚”的: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注明“建议不宜结婚”。

注明“建议不宜生育”的: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注明“建议不宜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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