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交警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连州交警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发布时间:2019-10-31 18:10 星期四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雷健

通讯员余冲

近日,广东省清远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星子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勤务工作期间,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8日下午,星子中队在326省道8公里+100米处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开展日常巡查。16时35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悬挂号牌为湘L**60的小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将车辆成功拦停后,发现该车有超员的现象,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显示,驾驶人为周某(男,32岁,湖南人,准驾车型为C2)。但细心的执勤民警现场使用移动警务终端进行核查时,发现了周某提供的驾驶证信息与系统上的信息不符,系统查询到该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民警当即将周某带回中队进行核查。经核查,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驾驶车辆,周某遂用他人驾驶证信息伪造了“属于”他自己的驾驶证并开车上路。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车、车辆超员超载、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目前,鉴于周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星子中队民警依法收缴其使用的伪造驾驶证,并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67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起交通违法行为中因驾驶人存在超员超载、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连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制网清远10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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