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主播六万多 14岁少年起诉请求确认行为无效|

 中国法院网讯 (柠檬) 14岁的小伟(化名)称,其用外婆手机号注册火山小视频后,用家庭所有积蓄63520元打赏主播,自己是法律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该法律行为应属无效,遂将火山小视频运营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伟诉称,2018年12月,他受伤在家修养,闲得无聊,使用手机玩耍时,用外婆李某的手机号注册了火山小视频。在使用火山小视频打赏时,使用外婆的微信先后支付了63520元。该钱款是家庭唯一储蓄,是小伟父亲靠打工、养殖积攒而来。

2019年9月,因小伟舅舅受伤住院,需要医疗费,其外婆在使用银行卡取钱时才发现,卡上的钱分文不剩,询问小伟,方知事情原委。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随着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未成年私自用家长积蓄打赏视频主播的现象,层出不穷。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及正确的金钱观念,极易受到他人影响作出不当行为。为避免此类情形再次发生,一方面家长要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使用手机、电脑上网的习惯,避免孩子沉迷网络;另一方面家长要设置并保管好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金融工具账号、密码,以防孩子随意花钱。